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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萍鄉市國資國企改革創新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國資國企改革創新,全面增強市屬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根據《省國資國企改革創新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精神,近日,市委市政府聯合制定印發《萍鄉市國資國企改革創新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創新的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通過實施國資國企改革創新三年行動,形成成熟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和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在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上取得明顯成效,在提高國有企業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顯成效,促進改革發展高效聯動,推動國有企業充分發揮在優化結構、暢通循環、穩定增長中的引領帶動作用。
       (二)首要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和國有企業要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作為落實國資國企改革創新三年行動的首要任務。國有企業每年要制定學習計劃,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培訓,并采取專題講座、在線學習等多種方式,推動學習宣傳貫徹工作走深走實,確保統一思想、學以致用、上下貫通、全面覆蓋。
       (三)主要目標。圍繞實現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個優化、四個提升”總體目標,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龍頭企業,企業規模效益明顯增強,力爭到2022年市本級形成1家資產總額1000億的投資運營公司、1家資產總額達500億元的優質國有企業,各縣區形成1家百億級投資運營公司,市本級國有企業資產總額突破1600億元。國有資本布局更加優化,國有企業的活力、創新力、競爭力和貢獻力顯著提升,構建布局更加合理、機制更加完善、創新更加強勁、實力更加強大、貢獻更加突出的國資新格局。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1.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2021年,研究制定市屬企業黨委落實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文件,明確黨委在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修訂完善市屬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三重一大”事項權責劃分等要求。2021年,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公司和重要子企業要結合不同層級、不同類型企業實際,制定本單位黨組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厘清各治理主體權責邊界。
       2.加強國企董事會建設。制定完善國有企業董事會規范運作和董事會、董事評價暫行辦法,規范董事會議事規則,督促公司董事會依法履行職責,建立董事會和董事工作臺賬,落實董事會和董事年度工作報告制度,強化對董事會和董事的考核評價和管理。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選聘、管理和考評制度。2022年,制定出臺市屬國有企業外部董事選聘和管理辦法,拓寬外部董事來源渠道,注重從各類優秀專業人才中選聘外部董事,從現職企業領導人員中選聘一批經驗豐富的同志轉任專職外部董事,加強對外部董事的年度(任期)考核評價和激勵約束。
       3.加強國企監事會建設。依法建立健全公司內設監事會, 增強監事會獨立性和權威性,加大監事會對董事會、經理層履職行為的監督力度,有效發揮監事會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監督制衡作用。2021年,研究制定《萍鄉市國資委出資監管企業內設監事會監事考核評價辦法》,規范監事工作制度,完善監事履職管理和評價。
       4.保障經理層依法行權履職。依法明確董事會對經理層的授權原則、管理機制、事項范圍、權限條件等主要內容,充分發揮經理層經營管理作用。嚴格落實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報告的工作機制,強化工作監督。
       (二)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
       5.建立資源整合配置機制。統籌國有資產資源布局結構優化調整和整合配置,落實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有關決策部署,做好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事轉企”單位資產的清查工作,按照“產業相近、行業相關、主業相同”的原則,將經營性國有資產注入市屬四大國有集團。市屬國有集團要結合自身優勢和主責主業,加大資產盤活運營力度,以多種方式推動國有資本投資提供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建設和公益性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關鍵領域和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揮國有企業在優化結構、暢通循環、穩定增長中的引領帶動作用,提升國有資本的經濟效益、政治效益和社會效益。   
       6.做大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平臺。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整合部分市級平臺,著力打造超千億的投資運營集團。堅持強保障、優結構、降成本,切實強化平臺公司保障項目促進發展的重要作用,切實加強平臺公司負債結構性管理,拓寬融資渠道,創新融資方式,加強項目的包裝和管理,用足用活國家政策,增強平臺公司功能作用,通過產業培育、資本整合,做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資產配置,不斷提升國有企業對接資本市場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全市國有企業整體信用等級。在2022年我市至少1家國有企業獲得“AA+”的信用評級。
       7.培育國有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市國投集團,力爭在2022年市國投集團資產達到500億元。推進江西智慧海綿集團和市農發集團的發展,將江西智慧海綿集團打造為集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開發和運營一體的專業化集團企業;加大市農發集團縣區子公司的建設力度,推動市本級農、林、水資產注入市農發集團,2022年兩集團資產分別達到50億元以上。
       同時,以產業發展為導向,以金融為紐帶,尋求優質上市公司主體實施企業戰略重組,實現企業轉型發展。尋求國內優質孵化器運營商合作,引進科創型項目和企業,尋找優質項目和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打造瞪羚和獨角獸企業,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
       (三)積極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及其他改革任務
       8.積極推進市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偨Y推廣市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經驗,進一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優先推出好企業、好資產、好項目面向各類資本開放,加大國有企業中二級、三級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鼓勵國有企業通過投資入股、聯合投資、并購重組等多種方式,努力引進具有戰略協同效應的優質企業參與混改和股權多元化改革,全面取消股權比例限制,國有資本可控股、可參股,也可退出,培育國有企業新增長點。
       9.探索推進骨干員工持股。探索推進符合條件的二、三級子企業中關鍵崗位、對企業持續發展有直接或較大影響科研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持股,充分調動激發經營管理層和核心員工積極性,并規范審批程序、持股比例、退出機制等。
       10.加快推動國有資本證券化。緊盯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目標,加大國有企業上市工作力度。依托國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采取梯次推動模式,實行動態培育。對核心競爭力強、已具備一定上市條件的企業重點跟蹤、加強指導,力爭1家混合所有制企業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
       11.加強對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過程的監督。充分發揮企業內外部監督力量作用,對決策審批、審計評估、產權交易、職工安置等重點環節加強監督,對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及時提醒糾正,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規范國有企業參股投資,加強參股股權管理,切實防止只投不管。開展對虛假投資、掛靠經營等不規范行為的清理整頓行動。充分保障職工對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做好涉及職工切身利益事項的評估工作,職工安置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通過。
      12.促進改革專項行動落地。抓緊抓實對標行業一流管理提升行動,著力打造一批體制新、機制活、競爭力強的改革標兵,大力推進國有企業管理體系和管理能力現代化。完成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2021年,全面完成南鐵集團萍鄉轄區“三供一業”維修改造和駐萍央企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2022年,實現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全面收官。
       (四)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
       13.探索經理層管理機制改革。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契約化管理和擴大職業經理人制度試點。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原則,2022年,在市屬集團企業的二、三級競爭性子企業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管理。2022年,在市屬集團企業選擇1—2家子企業探索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進一步完善業績考核評價機制,實行更具彈性的市場化績效薪酬分配制度,對考核不達標、評價不稱職的,暢通職業經理人退出通道。
       14.深化市場化用工機制改革。全面實施國有企業市場化用工競聘制度,推進全員勞動合同制,規范崗位管理,到 2022 年,全面實現全員勞動合同制和崗位管理規范。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競聘上崗制度,實行崗位動態考核、優勝劣汰,暢通員工轉崗、待崗、解聘等多種形式的正常流動通道。支持企業根據實際,對重大攻關項目、關鍵生產工藝等企業所需特殊技能人才,采用柔性引進和租賃等彈性用工方式。
       15.健全完善薪酬分配機制。合理設定國有企業薪酬結構,發揮工資、效益、效率聯動機制在企業發展中的激勵導向作用,規范有序實施周期預算管理,鼓勵二級競爭性子企業探索實施中長期激勵措施。優化工資總額管理,對具有創新要求高、當期收益不確定等特點的國有企業,支持其建立與行業特點相適應、更具靈活性和市場競爭力的工資總額動態調整機制。對企業中長期激勵、市場化選聘實行協議工資、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等所需工資性支出實行單列管理或納入特殊事項管理清單。
       (五)增強國有企業創新能力
       16.扎實開展對標提升行動。堅持以提質增效為首要任務,以改革創新為強大動力,選準對標企業,綜合分析對標企業的優秀實踐,深入查找企業管理的薄弱環節,通過加強企業質量管理的制度體系、組織體系、責任體系、執行體系、評價體系等建設,全面提升企業質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奮力在戰略管理、組織管理、運營管理、財務管理、科技管理、風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重點領域取得突破,以創新管理帶來高效益。
       17.推進“人才強企”戰略。建立完善企業人才引進培養、使用管理考核評價、激勵分配制度,重點抓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加大企業人才培養,2021—2022年分年度與江財工商學院合作開展“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中長期經營管理培訓”。企業引才專項投入成本列入業績考核特殊事項管理清單,當年新增支出部分可視為當年利潤考核。
       18.建立健全重大風險防范機制。積極構建國有企業全面風險控制制度,2021年,出臺《萍鄉市國資委出資監管企業資產負債約束實施方案》,實施負債率60%預警線、70%紅線管理機制,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出臺《萍鄉市國有企業廉政風險崗位管理辦法》,對投資經營、金融債務、法律事務等風險進行分類防控。定期開展廉政風險崗位全面排查。規范國有企業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避免廉政風險。國有企業要吃透熟諳金融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針對貸款結構采取針對性措施,下決心優化債務結構,爭取在三年時間把部分中短債轉化為中長債;堅持擴總量和降負債率相結合,做好“一增一降”兩篇文章,增總量增成效降成本降負債,切實防范和化解風險。
       (六)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
       19.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要求,除黨中央、國務院或省委、省政府另有規定外,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不再興辦和管理企業,行使公共管理職能的部門不再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國資監管機構不再行使公共管理職責,2021年度基本實現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
       20.轉變國資監管機構職能。以“五型”政府建設為抓手,建立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系,健全監管制度、轉變監管職能、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水平和效率。2021年,研究制定《萍鄉市國資委權力和責任清單》,統籌推進全市國資監管制度建設,努力構建全市國資監管大格局、一盤棋。完善指導監督工作機制,推動國資監管機構職能上下貫通、政策制度協同一致,指導推動縣區國資監管機構監管清單范圍、權責事項、原則依據基本一致,行權履職規范統一。
       21.改進和完善業績考核制度。堅持依法考核、分類考核、激勵與約束考核并重原則,對不同功能定位、行業領域、發展階段的企業實行差異化分類考核,統籌考慮國有企業承擔的經濟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將落實宏觀調控政策、科技創新、引領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等納入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經濟指標側重考核企業的市場化行為,提升自營收入、利潤指標考核分值占比,評議指標注重企業管理水平和綜合能力的提升。完善國有企業績效評價制度,加強企業統計監測與分析,有效發揮其對企業經營發展的全面評價和對標引導作用。充分發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促進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22.加強監督與違規責任追究。充分運用《萍鄉市國資委出資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管理辦法》《萍鄉市國資委出資監管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萍鄉市國資委出資監管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聚焦對企業重點領域、關鍵業務、運營重要環節的監管。加強國有企業內控體系建設,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優化現有內控體系,切實做到體系完整、控制全面、執行有效,將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納入考核范疇。充分運用紀檢監察監督、巡察監督、審計監督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力量,建立多部門聯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的常態化監督機制。立足出資人監督職責,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進一步完善財務總監委派制度,2021年,出臺《萍鄉市國資委出資監管企業財務總監(總會計師)考核評價辦法》,構建業務監督、綜合監督、責任追究三位一體的監督工作閉環,加快形成出資人監督的完整鏈條。
       (七)加強國有企業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
       23.加強國有企業黨的政治建設。建立完善第一議題制度,明確國有企業黨組織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第一議題。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黨員干部職工,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建立健全國有企業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的工作機制。傳承紅色基因,開展紅色教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企業文化建設。堅持黨建帶群建,充分發揮群團組織橋梁紐帶作用,維護和發展職工群眾利益。
       24.堅持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融合發展。堅持把提高企業效益、增強企業競爭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作為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堅持將黨建工作根植于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各環節,重視在生產經營一線、青年職工和高知識群體中發展黨員,注重把生產經營骨干培養成黨員,把黨員培養成生產經營骨干。積極開展共產黨員示范行動,通過廣泛設立黨員示范崗、黨員先鋒崗,充分發揮基層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著力開展黨建品牌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基層黨建在提升素質、凝聚力量、促進管理的作用。
       25.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落實黨管干部、黨管人才、選賢任能制度,建立完善區別于黨政領導干部、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家成長規律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機制。積極探索企業領導人員市場化選拔、考核和激勵機制。推進企業領導人員交流,加大優秀年輕企業領導人員培養選拔力度。弘揚企業家精神,營造尊重和激勵企業家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激勵企業領導人員擔當作為,對程序合規的投資、混改、重組、資產交易等產生的正常損失,按商業原則公平判斷是非,以較長周期客觀綜合評價功過,為積極擔當作為的企業領導人員撐腰鼓勁,提供保障。
       26.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 責任制度,推動黨委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推行企業領導人員公務回避制度,加強對企業關鍵崗位、重要人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的重點部門和單位的監督,突出“三重一大”決策和重點經營環節的監督,帶動形成班子成員之間相互監督的良好風氣。抓緊抓好抓實廉潔萍鄉建設,結合國有企業的實際,深入研究建設廉潔企業的目標、要素、措施和規律,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國資國企改革創新三年行動方案的組織實施和推動落實,加強研究國資國企改革創新的重點難點問題,協調推動相關改革政策措施落實,督促落實改革目標和任務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履行推動本區域國資國企改革創新的領導責任。市、縣區國資監管機構和市縣國有企業是落實改革創新三年行動方案的責任主體,按照時間節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企業戰略重組、專業化整合和事轉企改制過程中的政策支持,落實企業改革創新中稅收優惠、人員安置、社保醫保接續、土地變性確權及盤活利用、房產確權登記、資產過戶、金融融資、企業變更登記、資質資格承繼綠色通道及其他政策支持。賦予縣區政府和企業更大改革自主權,鼓勵結合實際大膽創新探索。建立國資國企改革創新及時獎勵制度,激勵干部職工干事創業、擔當作為。
       (三)強化督查考核。市委改革辦和市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發揮好職能作用,做好國資國企改革創新督查考核工作。各級黨委要將本方案落實情況納入巡察范圍,并將其作為對各級政府和國有企業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國資國企改革輿論宣傳引導,總結宣傳改革創新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營造國有企業改革創新的良好氛圍。
       金融、文化等國有企業的改革創新,中央和國家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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